北京金融研修学院简介
1998年学院被北京市教委评为“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优良学校”;2004年学院被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评为民间组织先进单位。2005年经北京市教委专家小组评估,获得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13年参加北京市民政局评估,被评为“AAAA级”社会组织。
学院以贯彻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为要求,以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核心,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所在区域发展需要,设置特色化专业,确立特色培训项目,激活办学活力,培养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样化、特色化人才。
学院自成立以来,根据北京市金融行业一线人才的需求,曾设置了金融、会计、工商管理三个系,9 个专业方向,为社会培养了金融相关领域的人才。学院建设与发展主要经过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4年9月—1995年5月为筹备期,一是学院采取“以学养学”的办法启动;二是选定校址,确定设走读部和住宿部。先后租用北京教育学院西城分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房屋作为校舍;三是建立教学、教师、学生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研究如何遵照高等教育规律举办民办高校。
第二阶段:1995年—1996年,学院确立了全日制自考助学与举办在职人员培训班的办学形式,相继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委党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举办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班。1995年分别招收第一届学生。其中:研究生课程班招收五届1100人、党校学历教育招收十三届7100人。
第三阶段:1997年—2004年,其中:1997年学院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教育部备案取得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资格。先后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共八届,4800多人,2005年教育部停止招生学历文凭考试。 1999年扩建校舍,学院迁入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地址为:西三旗建材中路29号),直至2021年变更校址。
第四阶段:2005年—2012年,面对民办教育的新形势,学院调整办学思路与形式,坚持金融职业技能教育与成人业余教育为主体,调整专业设置,保证了学院的基本规模。2005年经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批准,成为北京电大金融工作站,取得成人高考资格。先后招收七届,3500余学生,2015年由于北京电大改革,学院停止成人高考招生。 2007年经北京开放大学批准成为开放教育教学点,面向校内外招收业余班学生。
第五阶段:2015年以后,学院办学形式由全日制非学历教育机构,变更为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机构。学院进入转型期,一是调整办学思路,提出“三坚持”,即:坚持以首都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为前提,坚持以社会需求完善办学形式与内容,坚持以优质管理和服务促进办学规模。二是确定办学定位:以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为主体,举办远程教育与短期培训并举,为首都经济建设培养一线应用型人才。
学院以贯彻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为要求,以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核心,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所在区域发展需要,设置特色化专业,确立特色培训项目,激活办学活力,培养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样化、特色化人才。
学院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综合协调学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承担学院档案管理、来访接待、对外联络、会务执行、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等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议,了解反映全院行政工作的情况,提出学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负责起草学院工作的决议、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件;
2、做好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学院工作例会及其他全院性大会的会务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检查、汇报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调学院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4、负责全院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催办以及核稿、编号、用印、封发、归卷等文件处理工作;
5、负责院属各部门给学院的请示、报告的归口、呈报、催办、答复等工作;
6、统一管理和指导全院的档案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开具学院介绍信,负责学院的印鉴管理;
7、安排全院节假日总值班;检查、督促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院间的交流、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访、来信工作;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工作等。
人事处:
1、执行理事会决议,在党委会、院务会领导下,负责学院师资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开展人事工作研究。
2、明确学院各部门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3、加强学院人才梯队建设。负责学院人才招聘、引进,聘任、调配、离退休、解聘手续办理等人员异动工作。
4、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计划。负责教职工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审等工作。
5、组织制定薪酬福利制度,负责教职工社保公积金、劳资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做好师德师风建设。
7、负责人事信息档案管理及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工作。
8、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的会计核算规程和学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2、负责根据学院学年内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培训计划等编制学院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计划及月度资金计划;
3、负责学院总账、基建、资产、工资及各类成本、合同等财务管理;
4、负责组织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5、负责审核学院各项成本费用,按时出具各类报表和成本管理分析报告;
6、负责对学院的营运资金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内部各系部处室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问题;
7、负责学院各项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依据税法规定及时上缴各类税费;
8、负责学院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项目中心:
项目中心承担学院培训项目的开展,全面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对外合作,负责项目开展中的对接工作。
1、负责起草学院对外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对外合作长效机制及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执行和落实校企合作、国际交流以及横向有关合作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3、开拓对外合作交流渠道、构建开放高效的对外合作平台,负责协调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考核工作;
4、负责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引进工作,为合作单位与学院开展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搭建平台;
5、建立项目及相关工作信息库,及时向各方推介学院的服务意向和能力,协调学院及相关部门资源,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
6、负责学院对外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考核工作;
7、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做好本部门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8、做好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理事长:
马晋并
副理事长:
郭海峰
理事(按姓氏拼音排序):
吕军锋 李家豪 庞毓玮
王 亮 詹洪春